新華網呼和浩特12月24日電 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消息,12月16日,由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檢察分院提起公訴的巴彥淖爾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張少甫受賄一案,錫林郭勒盟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張少甫無期徒刑。
  一審判決認定,2001年至2012年,張少甫在擔任巴彥淖爾市磴口縣政府縣長、縣委書記;巴彥淖爾市政府副市長;巴彥淖爾市委常委、統戰部長;巴彥淖爾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1174079元,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張少甫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態度好,退繳全部贓款贓物,但因犯罪數額特別巨大,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一審判決被告人張少甫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張少甫受賄違法所得11174079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今年8月29日,張少甫涉嫌受賄罪案在錫林郭勒盟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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